上周,我与一位前情人就性和责任进行了一次令人耳目一新的谈话。我告诉他我的态度最近发生了变化,我只会和知道我有疱疹的人发生性关系。信不信由你,这和5年前他认识我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时我们的友谊突然变成了性行为,而我还没来得及鼓起勇气告诉他我得了疱疹。当他问我为什么我在性方面的行为发生了改变时,我回答说,我终于意识到让别人接触疾病而不让他知道在道德上是多么错误。我提醒他,当我告诉他我得了疱疹时,他并没有生气,并问他如果从我这里感染疱疹,他的反应是否会有所不同。令我吃惊的是,他回答说不,他不会生气的。他认为,如果他感染上病毒,很可能是由于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因此,他和我都有同样的过错。他认为,保护自己不受性行为的潜在危害是每个人的责任。真是个通情达理的人
说到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你听说过疱疹诉讼的最新消息吗?一名来自加州里弗赛德市的56岁女子在一名感染了生殖器疱疹的77岁男子身上获得了近700万美元的赔偿。(伟哥多?)这名男子知道自己患有疱疹已经超过25年了,夫妇二人没有采取保护措施,而现在这名女子因为她的新疾病和伴随治疗而无法获得医疗保险。虽然我同情那个女人,也同意那个男人应该警告她关于他的疾病,但我认为这个裁决有点极端。
首先,700万美元是一大笔钱,远远超过了检察官治疗疱疹终生所需的费用。假设她决定继续接受抑制疗法,她将不得不接受大约5000年的治疗,然后把钱花光。是的,我知道,这笔钱的一部分是用来弥补她的悲伤、羞辱和她所经历的痛苦,但是我想说的是:加入这个俱乐部吧。在美国有数百万人和她有同样的问题。通过夸大它,我们正在向人们传递这样一个信息:疱疹是一种如此可怕的情况,一个人只有通过成为百万富翁才能克服它。如果人们为了盈利而夸大疱疹的负面影响,那么关于疱疹的耻辱感怎么可能消失呢?
其次,我很开心,大多数记者报道,男人“未能使用避孕套来保护她的“。各位,我们这里说的不是强奸案,我们说的是两个(非常)成熟的成年人,他们有一生的性知识和性经验。确保在性交过程中使用某种形式的保护措施是女人的责任,也是男人的责任。我不明白为什么她对这种情况的结果完全没有任何罪恶感。
第三,我不明白保险公司怎么能用这个女人的拒绝作为反对被告的理由。由于最近的诊断,她无法获得医疗保险,这是美国医疗保健系统的一个根本问题,而不仅仅是被告的行为造成的。(事实上,他可能也在为获得医疗保健而奋斗。)我们不能责怪这个男人的失败“系统”。我们不要忘记问题的真正根源。
虽然我相信我们这些性病患者有道德义务告诉我们的伴侣我们的疾病,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人不必担心承担责任。同意与另一个人发生性关系,你可能会冒很大的风险,从而导致不利的后果。这些后果的责任和责任应由所有同意参与的伙伴平等分担。
你对上面的情况怎么看?女性应该为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承担更多的责任吗?或者她赢得如此巨额的和解是正确的吗?